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

事实统一论

事实统一论


[10351] (2008-04-29)

  “台独”分子把黑手伸向台湾教科书,原版本中“我国”、“本国”、“大陆”等用词全改为“中国”,这是比法理台独更危险的“事实台独”。“事实台独”的克星是“事实统一”。建议用“事实统一”狠狠痛击“事实台独”,彻底粉碎“台独”分子的罪恶图谋。


  (1)力促两岸“三通”,推动两岸经济高度溶合,实现两岸经济 的“事实统一”。


  陈水扁只是地方当局的首脑,他的言行没有资格成为“三通”的前提。如果他的言行成了“三通”的前提,反倒抬高了他的身价,增加了他的筹码。陈水扁不承认一个中国,“三通”更要加快步伐。 “三通”的发展是两岸经济的一体化,是两岸经济的“事实统一”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,两岸经济的“事实统一”必然带来两岸政治的“事实统一”。


  (2)制定《两岸经贸合作促进法》,允许大部分台湾商品零关税进入大陆市场,实现两岸市场的“事实统一”。


  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,其产品自然有理由零关税进入大陆市场。虽然零关税会对大陆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,但比起军事对峙的代价,这一冲击是合算的;比起战争所带来的灾难,这一冲击则是微不足道的。


  (3)制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企业保护法》,实现部分司法权的“事实统一”。


  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特殊省份。这就要求有特别的保护法,保护台湾居民、台湾企业的正当权益,以此强化台湾居民的国家意识,民族观念,吸引台湾居民到大陆创业,吸引台湾企业到大陆发展。部分司法权的“事实统一” 其实也是用事实向全世界昭示:台湾永远是中国的一个省!


  (4)允许台湾居民拥有与大陆居民同等的公民权,实现部分居民公民权的“事实统一”。


  凡台湾居民,可凭有效证件办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》,享有与大陆居民平等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等基本公民权。既然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,两岸居民天生就要有平等的公民权。台湾居民拥有大陆居民平等公民权的过程正是两岸“事实统一” 的过程,这一过程的终点即是两岸完全统一。


  (5)在大陆境内划出几千平方公里土地,成立台湾居民自治特区,,强化部分居民的“事实统一”,实现部分行政权的“事实统一”。


  百万台商在大陆创业,人数不算少了,今后还将继续增多,他们有物质的、精神的、政治的追求,有必要,也有条件成立台湾居民自治特区,为台湾居民在大陆施展才华提供广阔的空间。自治特区参照未来台湾特区的部分管理模式运作,使之成为台商的投资乐园,成为台胞的理想家园,让台湾居民看到未来台湾特区的光明前景。统一3.6万平方公里土地并不难,统一2284万居民才是核心所在。由于大陆市场潜力巨大,自治特区会对台湾的人才、资金和项目产生强大的吸引力,完全有条件发展为大陆与2284万同胞永远不可切割的纽带。


  (6)清华、北大等名牌大学留出足够的名额用于招收台湾学生,确保部分学生受教育权的“事实统一”。


  政党即将轮替,“台独”分子已难以肆无忌惮地加快 “事实台独”的步伐。但“事实台独”仍然客观存在,中华儿女忧心如焚。加快“事实统一”步伐是客观的要求,是求实的选择。每天都有统一的事实,累积二三十年,量变必然产生质量,祖国统一的滚滚车轮势不可挡!


  作者:bhlzx


《联合早报网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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